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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萍乡市芦溪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02      来源:卓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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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芦溪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网上申报时间:第一批为4月19日-4月30日,第二批为5月11日-5月24日,第三批为6月15日-6月28日。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

1.芦溪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在芦溪县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地在芦溪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认定流程(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现场确认图片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中申请人信息比对校验成功的不需现场确认,直接在规定时间内带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及相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对认定信息系统比对校验不成功,网上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名单将发布在芦溪县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928234674)。

2.时间安排:

第一批集中确认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第二批集中确认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第三批集中确认时间:2021年6月28日-7月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3.申请人员现场确定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确认人员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在芦溪县教育局门卫处做好登记、测温并扫描 “健康二维码”。如发现有体温≥37.3℃或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申请人,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专人陪同到临时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进行隔离,初步排查后,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安排专人、专车送定点医院诊治。

体检1.体检时间:

2021年7月2日上午7:30

2.体检地点:先到芦溪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再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3.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需空腹并带好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并在照片背面备注上姓名+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在体检中心进行集中登记盖章,领取体检表。4.体检注意事项:采血前必须空腹,体检不合格的,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通知申请者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如发现体检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对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申请认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认定和证书发放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全部采取邮寄(EMS到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请认定时勾选邮寄并如实填写邮寄地址。在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做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后会及时在芦溪县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928234674)公布。◆认定机构和权限

1.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 负责部门 咨询电话 地址
芦溪县教育局 人事股 0799-7550732 芦溪县教育局405室
2.认定权限: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违规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教育局收缴。

芦溪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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