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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州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02      来源:卓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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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我市开展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对象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抚州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二)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网报对象:持有2021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限于2021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和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符合抚州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申请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上传的图片应确保文字内容朝上、字体清晰完整。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及对象

(一)现场确认地点:抚州市金巢大道钻石广场B座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服务区(教体窗口)。咨询电话:0794-8216806;0794-8263417。(市内乘B9路、B31路和BG1路公交车可直达)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1年5月10日- 5月14日

第二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1年6月23日- 6月29日

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确认对象:

1.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抚州市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抚州市辖区内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抚州市辖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抚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针对申请人以下两类不同的情况,需提交的材料为:

(一)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体检表》一份,《抚州市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并打印一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体检时由申请人自带此体检表及身份证件参加统一体检。

4.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体检表》一份,《抚州市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并打印一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体检时由申请人自带此体检表及身份证件参加统一体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5.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体检

统一体检(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10日左右(周末)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抚州市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届时将于7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首页“政务公开-师资科”专栏发布。

五、发证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和要求以抚州市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届时将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首页“政务公开-师资科”专栏发布,请及时关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邮递地址邮寄证书统一免费邮寄,不自取,请准确填写收件人信息,确保能够收到证书。

附件: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1年).doc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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