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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九江市湖口县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02      来源:卓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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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委托县(市、区)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我县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环节工作由九江市教育局委托我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湖口县内的社会人员;

2.在湖口县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在湖口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4.驻湖口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本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三、认定流程

()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23:59。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25日23:59。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2.网上申请报名时,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1)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湖口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教育体育局”。

2)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原则上按照户籍(无户籍按居住证)所在地选择县(市、区)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扫赣通码、通过测温门方可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认定现场。

1.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11日(双休及节假日需提前预约,需本人到场);第二阶段:2021年6月22日-6月28日(双休及节假日需提前预约,需本人到场)

2.现场确认地点:

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台山大道与学苑路交叉口东北50米)。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803553536。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民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5)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 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将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6)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温馨提示: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体检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体检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要求执行。

()认定和证书发放

2021810日前,对已进行网上认定通过的申请者发放教师资格证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

六、相关网站网址

湖口政府网:http://www.hukou.gov.cn/

九江教育网:http://jje.jiujiang.gov.cn/

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湖口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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