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88-6175
教师资格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教师资格 > 公告
2021年南昌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02      来源:卓兴教育
分享到: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和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南昌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我县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县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具体为: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取得就读学校高校颁发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 A4 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

1)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

①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0日。

②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为小学5月11日至5月14日,初中5月18日、5月19日,幼儿园5月20日、5月21日。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

①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

②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时间初步安排为:小学7月6日、7月7日,初中7月8日,幼儿园7月9日。

3)南昌县辖区范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7日、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由高校初审通过后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我局,不接待学生个人。高校经办人办理时应持高校开具的介绍信,并提交一份本校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

做好防疫工作,避免人员扎堆,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及人员安排详见5月7日(第一阶段现场确认)、7月2日(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发布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的补充通知,请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2.确认地点:南昌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501室(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338号,市内可乘坐203路、218路、515路公交车),咨询电话:85714049。

3.现场确认交材料:

(1)申请人提交户籍材料(户口本或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2)申请人应打印并携带本人网报成功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览页,用于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现场确认时查阅《个人承诺书》图片的文字和内容是否整体清晰。

(3)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4)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 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6)证书照片粘贴、教师资格证明信息页(附件3)

(7)体检表(附件5,双面打印,填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

(8)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 写明补齐材料时限。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9)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后,当面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附件4)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现场确认后的1至2个工作日。

(四)网上认定 

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

  • 证书发放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来我局领取,发证时间为8月25日左右,具体时间请于8月中下旬关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中的通知。

2.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体检合格后,由南昌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由我局统一提交)并发证,具体安排以南昌市行政审批局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县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教师资格认定。

2.从即日起,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 ” (http://www.ncxedu.cn/)通知公告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和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如因未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附件1-5点击下载

附件:1.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

2.南昌市2021年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

格认定花名册

3.《教师资格证明》

4.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 2021年教招课程,新一期即将开课!
  • 2021年幼儿教师招聘培训课程即将开课!
  •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协议班-全程确保协议班
  •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协议班-全程“上岸”协议班(住宿班)
  • 【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全程协议班—全程确保班
  • 【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全程协议班—全程“上岸”班
  •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协议班-全程“上岸”协议班(周末班)
  • 【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全程协议班—周末全程“上岸”班
友情链接: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网南昌人事考试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学信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电话:400-888-6175

南昌【01】 赣州【02】 宜春【03】 萍乡【04】 吉安【05】 抚州【06】 上饶【07】 九江【08】 景德镇【09】 鹰潭【11】 新余【12】

备案号:赣ICP备18013444号-1

马文浩
卓兴教育在线咨询
吴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陈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廖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余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胡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冯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