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教人字〔2019〕6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驻昌各有关大中专院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认定权限,受理有关教师资格申请
(一)教师资格种类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二)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按照认定管理权限,全市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中,1-3类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4-6类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份条件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必须为南昌市的中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16年(含2016年)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5.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即:户籍在南昌市且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 1 \* GB2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 2 \* GB2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市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认定机构规定并对外公布。
1.时间安排
(1)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两个阶段完成,时间原则上在4月16日-5月6日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6月19日-6月24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具体日程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申报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根据我局2009年印发的《关于委托县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取县区资格初审和市教育局集中现场确认复审的办法进行。县区资格初审安排详见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公告网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县区在受理申报人员资格审查时,除受理申报人员材料审查外,还需审查网络申报信息。申请者通过网络审查合格后,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资格审核表上签字盖章,方可进入市教育局集中现场确认复审环节。
(3)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复审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定于5月8日-5月28日,第二阶段定于6月26日-6月30日,确认点设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22号南昌市第二中学初中部红谷滩校区教育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具体安排如下:(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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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9:00-12:00,1:30-16:30) |
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复审申请人范围 |
备注 |
5月8日 |
户籍属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的社会人员及地处辖区内的高校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
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先通过户籍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资格初审(安排见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后报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复审。 |
5月9日 |
户籍属西湖区、湾里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的社会人员及地处辖区内的高校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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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
户籍属东湖区、红谷滩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的社会人员及地处辖区内的高校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除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师范学院、南昌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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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13日 |
南昌大学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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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
南昌师范学院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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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18日 |
江西师范大学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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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22日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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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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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26日 |
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19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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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28日 |
材料不齐人员的补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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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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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28日 |
第二批报名人员,户籍属南昌市地区人员 |
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
6月29日-30日 |
网上数据审核 |
2.现场确认事项
(1)申请人携带户籍材料(户口本或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到指定确认现场进行确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认定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4)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过渡认定办法执行。
(三)体检
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按《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指定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并做好体检工作安排,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县区申报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场确认时应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
(四)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对2019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认定操作;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认定工作要求,在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8月31日前发放完《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六)总结上报(10月上旬)
为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将认定材料认真整理,存档备查。9月20日前上报本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总结,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违规处理
(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对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违规、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广泛利用媒体和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前告知广大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的前提条件。
(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协助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材料的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为应届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
(三)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把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和网上认定工作,对申请认定材料按规定进行归档保存。严禁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将现场确认点设在中介机构。
(四)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印章管理,不得用其他印章替代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五)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精神,各级教育部门向同级财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
(六)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简化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群众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将不定期对县区教师资格认定进行抽检。
南昌市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88611646,0791-83850350;电子信箱:nc.rsc@163.com;南昌市教育局网址:http://edu.nc.gov.cn/。
附件:1.南昌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市普通话培测试站公告网址及联系方式;
2.南昌市2019年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3.南昌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
4.领证凭证及教师资格证明。
5.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6.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
附件1:
南昌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公告网址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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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负责部门 |
网站地址 |
咨询、联系电话 |
南昌市教育局 |
组织人事处 |
南昌市教育局http://edu.nc.gov.cn/ |
0791-83850350 |
南昌县教科体局 |
人事科 |
南昌县教科体局 http://www.ncxedu.cn/ |
0791-85714049 |
南昌市新建区教科体局 |
人事科 |
新建区教育体育局 http://www.xinjian.gov.cn/Category_497/Index.aspx |
0791-83758482 |
南昌市进贤县教科体局 |
组织人事科 |
进贤县政府信息公开 |
0791-85672785 |
南昌市安义县教科体局 |
组织人事股 |
安义县http://xxgk.nc.gov.cn/ayxxxgk/bmxxgk/bmxxgk.shtml?wcode=ayxxxgk&code=A23050 |
0791-83428780 |
南昌市东湖区教体局 |
教研中心 |
东湖区教体局http://www.ncdh.gov.cn |
0791-86705229 |
南昌市西湖区教科体局 |
组织人事科 |
西湖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ncxh.gov.cn/002/002014/moreinfo.html |
0791-86597473 |
南昌市青云谱区教科体局 |
办公室 |
青云谱区网站地址:http://www.qyp.gov.cn/id_d268fb93a72e40bdb9f853a8cc076166/column.shtml |
0791-88461807 |
南昌市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 |
人事科 |
青山湖区网站地址:http://www.ncqsh.gov.cn/jktj/Index.shtml |
0791-88102097 |
南昌市湾里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
办公室 |
南昌湾里:http://www.wl.nc.gov.cn/Column.shtml?p5=1681 |
0791-83764368 |
南昌高新教育事业管理中心 |
综合科 |
高新区:http://www.nchdz.com/id_gggs201702061049111134/column.shtml |
0791-88167165 |
南昌经开区教文体办 |
综合科 |
南昌经开区教文体办http://ncjk.nc.gov.cn/ |
0791-83892589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 |
人秘科 |
红谷滩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网站http://hgtzw.nc.gov.cn/hgt/default.aspx
|
0791-83950056 |
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
宣传教育处 |
南昌市教育局http://edu.nc.gov.cn/ |
0791-86284813 |
附件2
南昌市2019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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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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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号 |
档案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民族 |
申请资格种类 |
申请任教学科 |
确认点 |
普通话水平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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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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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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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以上信息由高校如实填写,并与网报信息一致;2.申请资格种类分为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确认点需选择学校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3.此表分师范教育类(免能力测试)和非师范教育类(需能力测试类)分别填报,按学院分专业填写;4.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请使用Excel制作,电子稿发组织人事处邮箱:nc.rsc@163.com。 |
附件3 网报号:
南昌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师范教育类)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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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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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1寸照片(1)(粘贴左上角,下同) |
照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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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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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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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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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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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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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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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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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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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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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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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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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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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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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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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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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任教学科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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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区) 路 号 街办(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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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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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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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单位 |
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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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及鉴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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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和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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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教育学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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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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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教育技术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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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教学法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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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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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实习单位 年级、学科及实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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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本人如实填报。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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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预审意见:
签字(盖章) 、 |
县(区)教体局、教办(中心)审查意见:
签字(盖章) 、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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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号:
南昌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非师范教育类)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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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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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1寸照片(1)(粘贴左上角,下同) |
照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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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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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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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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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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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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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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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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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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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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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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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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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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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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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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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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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任教学科(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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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区) 路 号 街办(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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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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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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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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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及鉴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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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和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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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教育学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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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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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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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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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本人如实填报。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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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预审意见:
签字(盖章) 、 |
县(区)教体局、教办(中心)审查意见:
(签字盖章) 、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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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回执单(存根联) 本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 ,已领取本人教师资格领证凭证及证明。 具领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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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教发〔2010〕0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自2002年公布实施以来,为把好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素质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情况变化,经研究,决定对《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一、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中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精神,规范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今后,我省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二、取消体检中的身高、体重限制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第二款第十七条关于身高体重的限制,近年来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与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年3月3日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相衔接,根据部分学生实际情况,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取消身高、体重的限制。教师招聘有关身高、体重标准,由用人学校自行确定,择优录用符合条件者。
现将修订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认真组织实施。
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2010年4月6日
附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为组织做好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检对象
除已有规定外,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一)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二)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三)结核病未治愈者;
(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五)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或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和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六) 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七) 有癫痫病史或者精神病史、癔病史和夜游症者;
(八) 肺切除超过一叶或者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九) 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或者慢性骨髓炎者;
(十) 麻风病未治愈或者性病和爱滋病毒检测阳性者;
(十一) 青光眼或者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者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十二)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者按照专业要求检测门辩色力不合格者;
(十三) 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十四) 上肢、下肢均不能运用或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与肌力二级以下和显著胸廓畸形者;
(十五) 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十六) 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而影响面容者;
(十七) 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三、体检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负责。
四、体检费用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用,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院严格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体检人收取。
五、体检要求
(一)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伍。
(二)体检前医院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三)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由医院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四)负责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杆,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五)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当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指定复查医院对体检医院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六)负责体检人员要当日检查所需器材、药液或试剂。器械应当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七)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中。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健康状况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八)体检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申报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省教育厅师资处负责解释。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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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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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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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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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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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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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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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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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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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本人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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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矫正 度数 |
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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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
左 |
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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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色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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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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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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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 |
右耳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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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耳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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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
嗅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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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及 鼻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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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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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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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唇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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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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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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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淋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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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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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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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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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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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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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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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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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营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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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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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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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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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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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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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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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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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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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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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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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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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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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论 |
负责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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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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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已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为此,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保持国家政策的一致性,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本人如实填写)”栏中应明确标明是否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史等。要有受检者确认的签字。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中增加梅毒螺旋体、淋球菌、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其检查标准见附表。
三、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中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应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附: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增加项目)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体检项目标准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
附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增加项目)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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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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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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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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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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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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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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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史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 性传播性疾病 5. 精神病 6.其他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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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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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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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 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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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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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螺旋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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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念珠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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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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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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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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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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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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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指妇科检查项目。 2.胸片检查只限于上岗前及上岗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 3.凡体检合格者,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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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体检项目标准
检查项目 |
合格标准 |
不合格标准 |
备注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40 u/L |
>40 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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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球菌 |
阴性 |
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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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念珠菌) |
阴性 |
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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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 虫 |
阴性 |
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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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螺旋体 |
阴性 |
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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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标准为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化验标准。
电话:400-888-6175
南昌【01】 赣州【02】 宜春【03】 萍乡【04】 吉安【05】 抚州【06】 上饶【07】 九江【08】 景德镇【09】 鹰潭【11】 新余【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