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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九江市濂溪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 2018-04-02      来源:卓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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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8号)文件精神,我区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1、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2、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2018年应届非师范类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毕业生;
3、除九江学院和九江职业大学以外在我区范围内的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师范类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毕业生)。
4、户籍在我区范围内,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

三、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拟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工作日期间,网报对象为: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2018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期间,网报对象为: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8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2、选择现场确认点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点:
⑴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2018年应届毕业生选择濂溪区教育局下设的本校现场确认点);
⑵濂溪区教育局人事股(除九江学院和九江职业大学以外,在我区范围内的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户籍在我区范围内的社会人员选择濂溪区教育局下设的濂溪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点)。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点:
濂溪区教育局人事股(所有属于濂溪区认定范围内并取得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3、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阶段提交审核,九江学院和九江职业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要在现场确认工作开始前将自己的材料送到本校教师资格确认点进行集中审查,再由学校统一报送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确认。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确认材料
(一)第一阶段现场确认点(双休及节假日不办公)。
1、九江职业大学教务处(联系人:吴老师18507929211)
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
2、九江学院教务处师范教育科(联系人:杨老师13970238854)
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18日
3、濂溪区教育局人事股(南山公园新政府大楼东附楼2楼)
时间:2018年4月23日-4月28日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点(双休及节假日不办公)
濂溪区教育局人事股(南山公园新政府大楼东附楼2楼,电话:0792-8170582)
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27日


(三)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2016年以前入学的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完成后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按表格下方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上交);
③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1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并由毕业学校提供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必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提出申请;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的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加“国培计划”和“高校音体美专业大学生赴边远农村小学支教志愿服务”统一安排的教育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学籍表复印件1份(申请教师资格的层次和种类必须与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对应;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以上所有材料请自备纸质档案袋装袋提交。
2、非师范类毕业生和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完成后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按表格下方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上交);
③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1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⑥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⑨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已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请自备纸质档案袋装袋提交。

五、普通话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考试的人员可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联系电话:0792-8220287)。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校普通话测试站报名。

六、体检
1、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应届毕业考生体检由濂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濂溪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由学校体检前通知;
2、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申报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领取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到濂溪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18年4月24日-5月4日;第二阶段体检时间:2018年6月14日-6月22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对201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进行查证),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认定操作;按照教育部认定工作要求,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8月31日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

八、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联系电话:0792-8170582。

九、联系方式
1、濂溪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792-8170582
2、九江职业大学现场确认点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8507929211
3、九江学院现场确认点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970238854
 

濂溪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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