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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43人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 2023-08-01      来源:卓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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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深化中小学职称改革工作精神,充分运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杠杆效应,鼓励中心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向城郊学校流动,中心乡镇、城郊乡镇学校优秀教师向边远乡镇学校流动,畅通岗位紧缺学校教师的职称晋升通道,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
一、指导思想
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9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4号)精神为指导,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推动优秀师资均衡配置,推进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制定量化评分办法,兼顾竞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竞聘工作公正有序开展。
三、竞聘岗位
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职数为43个,其中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数17个(含城区幼儿园3个、乡镇幼儿园2个),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数26个,具体岗位分配情况见《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职数分配表》(附件1)。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1.跨校竞聘乡镇学校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的,须在乡镇及以上中小学工作满15年及以上(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可计算乡镇工作时间,下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跨校竞聘城区学校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的,须在城区中小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
2.跨校竞聘城区学校、乡镇学校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的,教龄须满5年及以上。
3.报名参加跨校竞聘的教师,近五年(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考核的评定等次须至少有一次优秀;近三年(2020年春至2022年秋)绩效考核的评定等须至少有1次良好及以上。
4.属外县调入我县的教师,参与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跨校竞聘的,需在我县编制学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参与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跨校竞聘的,需在我县编制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
5.乡镇学校教师只能参加乡镇学校跨校竞聘,且只能竞聘1个岗位,多报无效;城区学校教师可参加城区学校或乡镇学校跨校竞聘(二选一),但只能竞聘1个岗位,多报无效。
6.因工作调动(含县内选调、县外选调、同区域调动和干部任命等)等情况引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间断的,其同职务岗位聘任年限可以按月份数前后合并计算。
7.其它报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五、不得参加跨校竞聘的否决条件
1.公办学校教师在编不在岗的;
2.上一学年(2022至2023学年)累计请病假3个月及以上或请事假1个月及以上或旷工10天及以上的(法定假期除外);
3.出现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查实,已立案审查待处理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行政处罚的;
4.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并被查实的;
5.竞聘当年及前一年,连续两年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中处于最末位的;
6.按规定应参加的教师业务培训未完成,教师培训学分或业务考试不合格的;
7.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其他必须低聘、解聘或不能办理岗位聘任等情形的。
六、竞聘方式
属竞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的,采取量化打分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竞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的,仅采取量化打分方式进行。
七、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18:00止。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自行填报好相关内容,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学校审核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上交),《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近五年考核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及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师德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学校审核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上交),《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近三年班主任工作证明表》(样表见附件4,有多个单位任教经历,须一个单位一张),《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近三年周课时工作量》(样表见附件5,有多个单位任教经历,须一个单位一张),个人所有业绩荣誉材料原件及发证股室证明。以上各项证明及业绩荣誉材料须按《宁都县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量化评分细则》(附件6)整理归类、顺次放置(装入1个档案袋),还需与《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业绩材料验收表》(附件7)所列“业绩名称”的顺序相一致。
3.报名程序及地点:申请跨校竞聘的教师,将上述业绩材料及有关证明提交至现编制所在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编制所在学校校长在《报名登记表》“编制学校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再到县教科体局人事监察股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宁都县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量化打分”和“结构化面试”环节。
(三)量化打分
依据《宁都县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量化评分细则》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量化打分。按照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竞聘职数,根据参加竞聘教师量化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无需面试)。
(四)结构化面试
分初中和小学两个系列,对所抽取的题目进行答辩,满分为100分,主要对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能力测试。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分数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得分由考官采用“隔位报分”的方式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竞聘资格。
(五)确定拟申报人员
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竞聘成功(申报)人员,根据参加竞聘教师量化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确定;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竞聘成功(申报)人员,根据参加竞聘教师量化考核(得分占比60%)和结构化面试(得分占比40%)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若总得分相同,按“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前→现聘岗位等级高→年龄大”的顺序依次确定。
(六)公示
跨校竞聘成功人员(即:拟申报该岗位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在“宁都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申报岗位出现空缺,经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竞聘成功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经历、证明证件等失真、虚假被举报属实的;2.竞聘成功人员放弃申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评审材料的;3.其它不适合申报聘任的情形。
(八)申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竞聘成功人员签署《承诺书》(样表见附件8),按竞聘岗位类别自行组织材料、办理申报手续,但无论评审通过与否,均要履行《承诺书》中的约定条款。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宁都县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刚(县教科体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建文(县教科体党工委委员、总督学)
廖诗林(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邓铂钧、曾荣、刘意进、刘书瑜
九、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的年龄、任教时间(教龄)按周年计算(以档案专审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从起始时间(参加工作起薪当月)计算至2023年6月30日止;其它荣誉业绩材料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县城幼儿园和乡镇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属“打包捆绑”式竞聘,竞聘方式和程序可参照本方案执行(无需面试)。
3.其它未尽事宜由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https://mp.weixin.qq.com/s/4Mdma04S9hER8RvTTJKL2A



附件:
1.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职数分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2.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3.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近五年考核情况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4.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近三年班主任工作证明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5.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近三年周课时工作量(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6.宁都县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量化评分细则(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7.宁都县2023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业绩材料验收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8.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宁都县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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