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丰城市教育局|丰城人民政府网
丰城市教育局电话:0795-6609222
丰城市教育局地址:宜春市丰城市府佑路666
丰城市政府官网:www.jxfc.gov.cn(教师招聘相关信息在此网站发布)
丰城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文化教育和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推进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扫盲教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教学相关文件,审定基础教育教材使用,推进素质教育。
(四)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负责组织和指导对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督导检查与评估。
(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和就业工作的管理。
(六)负责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与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协调相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指导、管理中央、省对我市教育拨款、贷款和项目建设;落实教育民生工程。
(八)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九)负责文化教育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文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培养培训等管理职能;承担文化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的科研工作和教育系统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承担国家级、省级、宜春市级教研项目与课题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普及和汉字规范应用工作;负责现代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承办有关的非学历教育考试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三)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扶植示范性、地方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全市图书、文物、博物事业的业务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活动和艺术演出活动。
(十四)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推进城乡文化艺术的普及和少儿文化事业的发展;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十五)管理新闻出版事业;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复制、发行、进口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印刷业;负责全市新闻单位(含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审核上报和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重大新闻出版违法活动。
(十六)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制订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出版物市场管理部门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七)依法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监督实施文化市场的政策法规,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十八)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各种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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