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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名】抚州市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26      来源:卓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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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继续做好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招收定向培养五年一贯制大专毕业乡村教师(本文所称乡村教师指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含县(区)中心城区学校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作为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各县(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筹安排。保障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吸引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化”乡村教师,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二、突出定向培养计划实施重点一是鼓励男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要按不低于定向培养计划总数的25%、幼儿园教师按不低于10%的比例单列男性计划(如男生计划招不满,可转招女生),逐步优化乡村教师的性别结构。二是着力破解乡村学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加大对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力度,倾斜安排培养计划。加大力度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所需编制在社会事业编制中解决。适当培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足配齐教职工。鼓励培养体育教师尤其是校园足球教师,鼓励各地定向培养一批校园足球教师。三是停止定向培养初中教师。从2018年开始,全市取消定向培养初中教师。


三、认真落实定向培养计划。各县(区)要认真落实《2018年抚州市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指导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必须安排在乡镇(不含县城,特殊教育除外)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教师范毕业生安排在县(区)特殊教育学校任教。要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定向编制计划,确保已签协议并顺利毕业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各地定向培养指导计划完成情况纳入2018年度市、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指标。根据全省统一制定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需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院校牵头会同县(区)教育部门统一办理。


四、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生源条件、填报志愿、录取程序、签订协议、入学复查等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录工作。为保证生源质量,培养院校要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对已填报志愿的定向生进行面试。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要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院校要认真做好师范定向生入校生的复查工作,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送市、县(区)教育、人事部门和省教育厅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依据。要加强招生和培养过程的监管,主动公开政策,强化监督管理。已录取的定向生,招生院校和市、县(区)教育局要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五、加强“一专多能”师资的培养。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院校要结合乡村学校实际,不断推进实践导向的培养模式改革,除设立小学语文、数学方向的专业外,从今年开始要设置英语、艺术(含音乐、美术等专业方向)、体育、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以适应农村学校素质教育的需求。要针对当前农村村小、教学点教师普遍存在的一人教多门课程的现象,突出教师教育的实践性,重视师德养成教育,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基本功训练,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一专多能”师范生,使培养的师范生毕业即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质量跟踪和过程督查。


2018年3月21日

附件:抚州市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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